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可解除合同:
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无需同意。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