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监视居住期间违法行为一般有哪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第五十七条: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在监视居住期间
监视居住期间一般违法行为有以下几点:
(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
(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
(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