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购房资格(长沙市户口不适应此条);有资格购买第房;凭该人才绿卡可取得首套住房的购房资格。
在长沙具有买房资格的都有类型的人:
落户长沙以上有购房资格;
落户长沙以上的家庭户口(结婚,或者离异带未满小孩者),首套房产权证满,有资格购买第房;
落户满,社保满有购房资格(落户时间与社保要同时满);
落户不满一年,社保满有购房资格;
户口簿上显示人才新政落户的,社保是在缴状态有购房资格(社保能查到就行,没有时间要求);
没有落户,社保或个税满有购房资格(省社保需由在长注册单位缴纳,在长沙工作证明);
没有落户,提供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月工资流水、月居住证明及社保在缴证明,有购房资格(长沙市户口不适应此条);
没有落户,通过长沙市人才办取得长沙市人才绿卡,凭该人才绿卡可取得首套住房的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