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用户家里的灯泡烧了,保险丝烧了,这都是用户的事,,不是我们的管理范围。嘴上说说好听的,拿“公家”的钱做做好人好事,形式主义害死人,上上广播、报刊,给自己脸上贴贴金,增加自己的“资本”,给上级领导看看。这样的好事就不该做,他都把你告到法院了你还“可怜”他,这不是自找麻烦吗?我们是企业单位,在当前市场经济形式下,企业目地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形式主义”是有些领导的筹码。否则,下级的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可你算了没有,一个家庭用户一个月能用多少电?是我的事我保证做,并且做好,不应我做的事我不做。好人好事可以做,但要分开,要看什么事。你的钱不是钱? “形式主义者”醒醒吧!把“投诉”纳入考核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