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废品是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侵占本单位财物,收废品能按职务侵占罪吗【法律依据】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收购废品是属于合法的活动,收购废品是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即使是犯罪也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