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法律依据:第八十七条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如果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无故辞退,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