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的前手与付款人或承兑人另有债权债务关系及其缺陷等。,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谓票据债务人自己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票据的抗辩规则,主要是指持票人前手的当事人之间的基础关系中的抗辩事由,可以包括多种情形。持票人的前手之间作为直接当事人转让票据的原因关系缺陷;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