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盈利活动。负责执行各该部的年度盈利目标,并协助办理有关帐务及财务调度与收支。 第三条 管理方式 (一)总裁为本公司最高执行主管,门市销售的利润中心制度
第二条 组织原则 (一)本公司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分成管理、经销、直销等三个事业部,各事业部设经理一人,全权负责各该部的经营。 (二)直销(门市)事业部之下,以独立工作若干利润中心,依其所定的方针及分配的盈利目标,经营该中心所属资源,执行盈利活动。 (三)管理(事业)部支援各事业部的经营,其下设: 1.总务人事:分别支援各部的庶务、人事工作。 2.财务会计:为各部提供管理所需情报,并协助办理有关帐务及财务调度与收支。 3.资材:提供商品、零件品、包装材料等的采购与仓储服务。 4.修护:加强售后服务并为各部修护故障品。 5.企划:开发新产品,分析各部的经营管理状况,研究有效的经营管理方式,协助各部提高其经营效能。 第三条 管理方式 (一)总裁为本公司最高执行主管,执行达成公司年度投资报酬率目标的全盘经营工作。 (二)各事业部负责人(经理)秉承总裁的指示,指挥所属利润中心,负责执行各该部的年度盈利目标,如不能达到盈利目标,应有自请让贤另调他职的风度与决心。 (三)管理(事业)部的费用,须予计入商品成本内,并加上合理的利润,作内部计价转拨予经销、直销事业部。 (四)各事业部为经营之所需,可经总裁的批准后,向管理(事业)部贷款,计息方式如下: 1.各事业部所需周转金,利息以月息 %计算。 2.各事业部为增添生财器具而贷款,以月息 %计收利息。 (五)管理(事业)部每月十日以前列报各事业部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供各该事业部负责人及总裁决策之需,同时列报各所属中心的成本费用,供作事业部负责人管理的依据。 (六)各事业部除营业活动外,一切对外的承诺、签约等事项,均由管理部代表统筹办理。 (七)人事任免、调动、核薪及有关从业人员福利等事项,各事业部负责人均有参与决定之权,惟须依公司的规定,由管理部统筹办理并发布之。 (八)商品有关手续: 1.订货流程: 订货人(店长或经销商负责人)开立订货单→事业部主管核准→总裁核备→管理部备货 2.送货流程(管理部主动配销的流程亦同): 管理部(物料)开立送货单→管理部主管核准→送货单连同商品点发→事业部点收→送货单签回→管理部 3.退货流程: 退货单位开立退货单→退货单位主管核准→退货单连同故障品运回管理部点收→退货单签回→事业部 4.上列的订货单、送货单、退货单均须顺日期、顺编号,当日送出,不得积压。 5.事业部商品销货或退回,须按统一发票办法及营业税法的规定办理。 (九)财务会计事务办理规定: 1.各事业部有关现金与票据的收付,原则上均集中于管理部财务单位办理,但零星的开支,各事业部得设定额周转金,凭单据先予支付,每周列清单报销一次。各中心的周转金额视业务需要另订之。 2.管理部财务单位每日应就已执行的收支传票按事业部所属各中心别,分编库存现金日报表。 3.支出原始凭证,均须由事业部经手人签章及其主管的核章,始可支付,其权限在3000元以上者均须由事业部负责人核定。 4.各事业部财务不独立,但历月及会计年度终了,均须分别计算盈亏。 5.事业部相互间商品的调拨,由拨出部门开立“事业部物品调拨单”,该单一式三联,拨入出部门各存一联,另一联送财务会计,入帐的金额,仍按成本计算,不计算“内部利益”。 第四条 资产划分 (一)事业部于成立之初,均须建立资产负债。 1.公司的现金由各中心申请贷款为周转金,以转款方式拨入各事业部的内部帐户,现金保管于管理部财务会计单位。 2.设备按各部实际需要,划分于各事业部。 3.零件品、成品依实存量拨归各事业部。 4.公司现有负债,依资产与负债的比例分配于各事业部。 (二)各部为争取更多利润而必需新添生财器具、设备时,如周转金不足,可拟具计划,经总裁批准后向管理部贷款,但需照上列规定计息。 (三)利润中心实施之日,由管理部一次点交的设备,视为事业部的资本,一次点交的零件品、成品,视为事业部的周转金。点交的数应按事业部所属中心分别列册,并由各该中心切实保管与运用。 (四)各事业部对于原有的生产器具、设备等无法使用须予丢弃或出售者,应叙明详情呈总裁核准后,始可处理。 第五条 奖励及分配 (一)每年度终了,结算有盈余时,应按盈余先减除所得税,税后剩余额优先弥补上年度亏损,再提公积金以及发放股息,从业人员奖励金。 (二)各事业部应得的从业人员奖励金额,由各事业部经理全权分配所属人员。 (三)各事业部当年度结算的奖励金,原则上均应于次年二月底前发放。 (四)年度进行中,任何事业部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预支或暂支名义发放奖金。 (五)各事业部经管财物,于年终盘点时,如发现有短少,须于发放奖金时扣回。 (六)有关事业部目标编定以及绩效评估另依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本制度呈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