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应是具体的、可测量、护理计划中目标的制定应该是可评价的,护理计划中目标也是病人的责任,但应与医疗措施相协调。
目标的主语一定是病人,而不是护士。
一个目标中只能出现一个行为动词,以免在进行评价时,若只完成了一个行为动词的行为标准就无法判断目标是否实现。
目标应是具体的、可测量、可评价的,避免使用含糊的、不明确的词句。
目标应是护理范畴内的,可以通过护理措施达到的。但应与医疗措施相协调。
目标应具有现实性、可行性,要在病人能力可及的范围内,要考虑其身体心理状况、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智力水平、既往经历及经济条件。
应让病人参与目标的制定,这样可以使病人认识到对自己的健康负责不仅是医护人员的责任,也是病人的责任,护患双方应共同努力以保证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