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三种表决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相关规定。,《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双重多数标准通过。股东的表决权利如何行使,累计投票制。表决权行使的方式《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