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手中仅有租赁权,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公有住房可以银行抵押吗
公有住房不可以进行银行抵押,因为公有住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产权不在个人手中,个人手中仅有租赁权,继而无法进行银行抵押。
房产抵押一般需要以下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岁;
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公有住房不满足第五点,因此无法在银行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