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形成了“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的约束管理机制,一、创建“廉政”法院工作总结5年工作思路谋管理之策,努力创建“廉政型”法院以服务辖区、司法为民为落脚点,累计
????夯实公正执法的基础
努力创建“廉政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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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法院创建廉政法院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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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创建文明机关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动员会后,我院以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以推进法院工作进步为着眼点,以服务辖区、司法为民为落脚点,不断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特别是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我们在创建“廉政型”法院上下真功夫、狠功夫、深功夫,逐步形成了“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的约束管理机制,营造了“开拓进取创满意业绩,司法为民树良好形象”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全院干警共拒礼拒贿拒请达到120余人次,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表扬信36封,锦旗28面,镜匾6块。
一、谋管理之策,创新理念规范管理
在当今社会飞速发展和各要素不断融合的情况下,利益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使廉政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实践中我们感到,要抓好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司法,必须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以一套长效机制来约束和管理队伍。为此,在创建活动中,我院不断加强队伍管理的系统化和制度化建设,谋求队伍管理的新方法。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廉政建设的层级化管理。在创建活动中,我院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按照各位班子成员的分工不同,划分了廉政建设的“责任区”,实行层级化管理。院长杨景明与各位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干警,层层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各自职责,从而形成了一个从上至下的“金字塔”形的廉政建设层级管理网络。二是创建廉政法院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实行廉政建设的制度化管理。今年年初,为实现“从人管人向制度管人,从制度管人向自我约束”的全方位转变,我院制定出台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在创建活动中,我们把规范化管理制度加以充分运用,把廉政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使该项制度成为有效的司法公正保障机制和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从而确保了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办案。今年以来,全院未出现错案和违法违纪问题。三是不断加强党组与全院各单位的联系,实行廉政建设的日常化管理。制定实施了“院长联系点制度”,由每名党组成员联系一个派出法庭,既负责对法庭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又负责法庭干警的思想工作。对此,我院各位党组成员经常主动走下去,深入到审判工作第一线,充分了解干警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并努力做好干警的廉政教育工作,从而达到了提前介入,变“救火”为“防火”的目的。另外,我院还严格落实了各项责任追究制度和惩罚措施,增加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我院已对4人次有违法违纪苗头的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起到了有效的预警作用。
二、讴正气之歌,凝聚合力争先创优
“法院要走在创建活动的前列,以艰苦奋斗、勇于拼搏、廉洁勤政、甘于奉献的作风树起一股浩然正气,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是我院党组一班人达成的共识,并把创建廉政型法院作为重中之重狠抓了落实。一是本着“正人先正己,严兵先严将”的原则狠抓班子建设。院各位班子成员首先从自身抓起,在工作、生活各个方面都率先垂范,为全院干警做出表率。如今年6月,一个当事人给一位班子成员送来2000元钱,请求在案子上照顾照顾。见他拒收,便问他是否嫌少。对此,这位班子成员说:“钱是少了,因为法律是无价的,我的良心是无价的,司法公正更是无价的。”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我院各位班子成员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近20次,金额达到5万余元,起到了率先垂范、凝聚警心的作用。二是坚持“正面引导、防微杜渐”的方法,强化廉政教育。在创建活动中,我们先后组织干警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十杰”陈印田、优秀公安局长任长霞、优秀法官吴宏友等同志学习的活动,重点学习他们甘于奉献、为官清廉、为民办事的优良作风,通过正面引导来强化干警的廉政意识。同时,利用纪委以及上级法院通报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对干警开展反面警示教育,要求干警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去小恶而为小善”,谋真抓实干不谋空谈,谋工作奉献不谋特权,谋事业发展不谋享受。从而使全院干警“清清白白做法官,堂堂正正办铁案”的司法意识迅速树立,拒礼拒贿、公正司法尉然成风。三是培育“实体程序并重”的司法理念,实施“阳光执法”。我们深知,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让执法的各个环节都充满“阳光”,才能有效地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行为。为此,我们注重严格贯彻执行各种程序法,让“阳光执法”贯穿于法院全部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院的办案人员、案件送达、排期、开庭、举证、质证、审判结果等全部进行了公开,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率达到100%。四是贯彻“权为民所用”的执法方针,实行“人性化”执法。在创建廉政型法院的基础上,我们还把廉政的概念做了延伸,强调不但要坚持公正司法,还要实行“人性化”执法,拉近同当事人的关系。我院认真落实了司法救助制度,今年已为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减、免、缓案件115件,金额达到30.49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刑事审判中,在岢帧把洗颉狈秸氲幕?∩希?浞直;け桓嫒说娜松砣ɡ谏笈惺蔽?桓嫒苏?粜稻卟⒆急敢巫拥取t谥葱泄ぷ魃希?菩辛恕胺潘恪钡娜诵曰?葱蟹椒āh缭谥葱泄乓鼻?钅成昵胫葱姓阅骋话甘保?阅潮纠淳桓鲂〕в蚓簧贫?蘖?拐?6源耍?葱懈删?⑽醇虻サ乜垩骸⑴穆舫ё拥纳璞福峭ü?錾昵胫葱腥说墓ぷ鳎?龆陨璞附?辛瞬榉猓阅吃ち袅艘荒甑幕航黄凇>荒甑呐?γ?阅巢坏?骨辶死钅车耐蛴嘣?房睿一孤杂杏?啵?佣?顾?降笔氯硕级晕颐堑墓ぷ髟薏痪?凇a硗猓?谧バ欧霉ぷ魃希?颐浅?惹榻哟?⒛托墓ぷ魍猓?砸恍├稀⑷酢⒉⒉械睦捶玫笔氯耍?鞫?胨?窃诨?厥程糜貌筒⒆手锹贩眩?挂恍┍纠炊粤⑶樾骱艽蟮牡笔氯松钍芨卸械牡笔氯说奔幢硎鞠⑺甙辗谩?/p>
三、聚社会之力,内外结合狠抓监督
我们认为,良好有效的监督是创建廉政型法院的重要保障。为此,我院坚持内外结合的方法,努力抓好监督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抓好内部监督。首先,开展好案件月评查工作。今年以来,我院监察室共评查案卷1218件,查出各方面问题近90项,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完善;其次,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搞好错案和执法过错评定工作。如果原判在实体结果的处理上确有问题,则视情节定为错案或执法过错,并对案件主办人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而从根本上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第三,各业务庭之间互相监督。对中院的发还案件,我院按照循环的办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案件审理,如果办案庭发现原判确实存在问题,及时向院党组反映,院党组视情况给予原办案人员相应的处理,从而起到了互相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还特别注重凝聚和运用社会的力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首先,我院班子成员于5月至6月分别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部分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60余人次,征求他们对法院发展的意见建议;其次,发放征求意见卡360份,并于6月11日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各镇的党政“一把手”、我院聘请的31名执法监督员共计50余人,召开了“创建文明机关暨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并于会后对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总结,逐项研究了整改措施;第三,制作了审务公开栏,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四,将“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三章六禁”、“八个不准”等规章制度上墙公示,并为全院干警制作桌牌、胸卡,干警挂牌上岗;第五,对于重大的有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听审,并及时向人大或政法委等机关汇报,确保办案质量;第六,创办了《滦州法苑》季刊,主要发放给县领导、各位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内外结合的各项监督举措的落实,彻底扭转了以往由纪检组“唱独角戏”的局面,形成了一个横到边、竖到底的监督网络,为抓好廉政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树满意之标,服务辖区公正司法
在认真抓好教育、管理、监督等创建廉政型法院的措施的基础上,我院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本着“廉洁办案服务辖区经济建设,公正司法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的原则,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审判工作,我院的各项工作正逐步走上持续快速的良性循环发展轨道,出现了“四高两低”的可喜局面。一是办案效率明显提高。截止到8月20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58件,结案1800件,结案率为83.4%,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2个百分点。特别是在民事审判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220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91%,平均审限较去年同期缩短了近20天。二是执行案件结案率明显提高。共受理执行案件339件,执结312件,执结率达到92%,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达到930余万元。三是案件调解率明显提高。在办案中,干警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结的1341件民事案件中,调解结案的821件,达到了61.2%,同比增长6个百分点。特别是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2.6%,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干警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干警的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榛子镇法庭、响堂法庭,通过法律宣传的手段,为当地的电信分局收回话费万余元,受到了好评。另外,我院民二庭以及派到机电公司和信用联社的两个办案组,今年以来已审结涉及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627件,标的额达到5518万元,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五是案件发还改判率降低。截至目前,共有上诉案件108件,发还改判23件,发改率仅为1.28%,较市目标低1.72个百分点,发改案件数同比减少了7件;六是信访案件数降低。今年以来,涉及到我院的信访案件共有44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3件,降低了29.5%。我院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体察民情民意的“晴雨表”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的突破口来抓,对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进行详细认真的调查并对当事人回访,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今年以来,我院对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回访率、回复率均达100%。
创建活动的开展,使我院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得以充分发挥,我院整体精神面貌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执法担道义,躬身做公仆”正在成为我院干警的真实写照。对此,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市中院的领导都给予了较高评价。同时,对我院整体工作取得的进步和工作作风的转变,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院的良好形象正在逐步树立,社会公信度逐步提高。
今后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进一步落实创建文明法院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措施,在创新中求发展,在跨越中求超越,为促进我县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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