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司法工作典型横跨南阳湖东西两岸。我们镇党委、政府提出了建设“平安鲁桥”的目标,现将我们的一些做法向领导和同志们作简要汇报:一、
认真筑牢“第一道防线”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鲁桥镇司法所
我们鲁桥镇位于微山县最北部,横跨南阳湖东西两岸。全镇34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插花座落在任城、鱼台两县区四乡镇之内,群众居住相对分散。我们镇地处湖区、边区、矿区,地理位置十分特殊,人口构成相对复杂,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对于促进我镇全面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年年初,我们镇党委、政府提出了建设“平安鲁桥”的目标,并对我们司法所指定了工作方向和具体的任务目标。近几个月来,我们所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基层基础,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实现建设“平安鲁桥”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我们的一些做法向领导和同志们作简要汇报:一、加强组织建设,着力构成“第一道防线”网络体系。今年2月25日全县司法调解组织建设现场会召开以后,我们立即向镇党委、政府进行了详细汇报。镇里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了全镇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建设问题,并针对全镇实际,调整了我们司法所人员班子,将两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公务员充实到了司法所。目前,我们所共有正式干警五人,现有办公用房六间,办公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确保了“第一道防线”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27日,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调解主任参加的专题会议,对全镇做好“第一道防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并与各村调解主任签订了“第一道防线”建设工作责任书,强化了他们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同时,我们还要求各村打破传统的组织模式,建立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以便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在扩大调解覆盖面的同时,我们针对各村实际,对不胜任,不适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整,把那些年富力强、懂法律、懂政策、有文化,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人充实到人民调解组织中来。到目前,全镇共有人民调解组织58个(其中镇直单位5个),调解人员192名(其中调整了32个,充实了56个)。我们所为解调解人员的后顾之忧,积极向镇党委、政府反映工资待遇问题。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专门下发文件,制定了工资每月150元其他待遇与村干部一样,落实了调解人员的工资来源渠道,实行了与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个渠道,全部从村帐镇管办公室中列支。至此,形成了一个以镇司法所牵头,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组成的全镇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网络体系。
二、强化措施落实,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机制功能。我们镇“第一道防线”网络体系得到完善,但是如何发挥好其机制功能还是一个重要的事情。为此,我们所在全面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了一套结构合理、功能齐全、措施得当、效益明显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保障处理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制度化。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所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要求,积极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一是抓排查。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相处,防止激化的原则,充分发挥镇“第一道防线”网络体系的作用,发挥全镇192名调解员和34名纠纷信息员和“148”专线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抓早、抓小、抓苗子,自下向上,由点到面深入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科学分类,分析,客观准确地掌握和预测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提出意见和建议,向镇党委、政府和县局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二是抓调处。去年汛期,我镇新挑河村群众几百亩渔池受到污水污染,使价值500多万元的鱼类死亡。群众多次上访,但有关部门的答复一直都没有得到群众的认可。今年,我们调解人员介入,认真同每一位受灾群众谈心了解情况,将上级的意见全面地讲解给群众听,并要求他们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稳定情绪,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无用功上,要抓紧时间进行生产自救。同时,我们所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组成专门班子进驻该村,帮助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弥补污染带来的损失。经过我们的多次工作,受灾群众终于放弃了集体上访,接受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补偿意见。今年年初,我镇小口门群众情绪高涨,不稳定因素一触即发。该村调解主任在得知情况后,立即向镇司法所汇报,我们所得知情况后,深知此事件的严重性,当晚向镇党委、政府汇报,研究制定出了解决方案。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到该村和农场进行座谈,经协商,双方探讨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法。事后,该村群众都说“多亏镇司法所的同志来调解,否则后果真不堪设想”。小口门村是纯渔业村,租种南阳湖农场土地是他们维持生计的一个可靠保障,如果双方发生矛盾,就会使农场方面收回土地承包,群众会再次失去生活保障,此次事件,我们的调解工作得到充分的肯定。今年8月初,仲浅村群众反映土地承包和村级财务问题,引发了干群矛盾的激化。该村调解员分别到群众和干部家中了解情况,原因是由于历史遗留所造成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镇司法所摸清事件经过后,一方面向镇党委、政府建议成立审计工作组对仲浅村帐务进行审计,另一方面劝说群众稳定情绪,让村里尽快拿出土地承包处理意见。目前,该村土地承包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帐务问题也已审计完毕,给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在农村纠纷中,宅基地纠纷是一个最突出的问题,也是一个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这样的纠纷,必须采取双方都让步的方法。今年3月份,师庄村村民侯端刚到司法所反映,其邻居人也姓张侯家岭,不让自己从他门前经过,要求司法所出面调处。我镇司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向群众和村干部了解情况,原来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我们一方面是做好双方工作,保证不出现矛盾的激化;另一方面调动村干部及家族老人参与,要求双方都从对方角度出发退让一步,经过多方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截止到目前,我们司法所共受理群众各类纠纷35起,成功调处35起。
三、积极争取各方配合,将“第一道防线”构筑得更牢。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是化解矛盾、调处纠纷,促进稳定,做好工作的基础。现在,镇主要领导经常对司法所的建设和和重大矛盾调处亲自过问,直接指挥和协调。同时调度鲁桥法庭、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沟通情况,求得共识,形成全力,只有这样才不会使我们的司法行政工作孤军奋战。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保一方稳定,促一方发展的职能作用。我们司法所取得的成绩是明显的,但是我们要保持良好势头还需付出更大的努力。我们将借此次会议的东风,积极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完善牢固的“第一道防线”,为鲁桥镇的平安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二oo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