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
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
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
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