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职工子女未满岁的;根据第六条,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情形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岁、女年满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岁、女年满岁的;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岁,祖母、外祖母年满岁的;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岁的。
【法律依据】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六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