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当事人互负债务,(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三大抗辩权的要求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
(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必须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
(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