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含资料图也从未遇见任何超过工作之外的交易要求,控诉石筱磊诋毁她名誉权,
8月29日,刘美含通过微博发表律师声明,控诉石筱磊诋毁她名誉权,否认和石筱磊有所谓的“潜规则”。
律师函
刘美含资料图
近日台湾女星刘乐妍在微博上实名举报大陆导演石筱磊对其要求潜规则,并曝光对话录音,而其中涉及到多名女星名字,其中就有刘美含。8月29日,刘美含通过微博发表律师声明,控诉石筱磊诋毁她名誉权,否认和石筱磊有所谓的“潜规则”,也从未遇见任何超过工作之外的交易要求,身边的朋友也是堂堂正正的通过自己努力得来的。
8月29日晚,演员刘美含通过微博发表长声明,控诉石筱磊诋毁她名誉权。声明中刘美含首先还原事情真相,称和石筱磊因为工作仅一面之缘,之后如同普通朋友一样偶尔互相点赞和留言,除此之外没有其它任何交集。5月,听到过石筱磊传播关于和她的谣言,当时只是听说没有证据,只好选择沉默。
随着近日台湾艺人刘乐妍微博控诉石筱磊以角色为由提出性交易的录音中,石筱磊为了说服该艺人发生关系,列举了他所谓的“成功案例”。在第三条语音的第8-9分钟处,石筱磊再次提到刘美含的名字。此事令刘美含十分的气氛和失望。自称有着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引以为傲的教育背景,以及不错的影视作品,每一项工作都是通过自己努力得来的,不屑于用此种手段获得任何机会,请还她真相和清白。
声明中还表示,自踏入演艺圈,从末遇见任何一次有超工作之外的交易和要求,身边的朋友也是堂堂正正通过自己努力得来的,“我所看到的演艺圈,大部分都是和我一样努力认真的演员们和遵守行业规范的工作人员们”。否认石筱磊所谓的“潜规则”。刘美含在维护自身名誉的同时还提醒初出茅庐不了解行业的新人女演员,“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对不正当要求坚决说不!!若日后再发生名誉侵害 或类似事件,我会毫不犹豫地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和权益!”
微博原文:
沉默不代表默认。
由于事发突然,联系律师需要时间且周六日无法盖章出函,故延至周一声明,这是沉默的原因。
本应对于副导演石筱磊吹的牛一笑置之,但事件不断发酵已致本人名誉受到严重侵害。为了维护我本人的名誉 以及更重要的是 不让更多对演艺圈抱有梦想的新人姑娘们受害,我决定举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名誉,委托律师发出以下律师声明(见图)@电影人石筱磊 。
以下是详细的事情经过。
2015年8月2日,本人于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飘home第一次在工作环境下与副导演石筱磊见面,之后在微信上如同普通朋友一样偶尔互相点赞和留言,除此之外没有其它任何交集,至今也没有第二次见面,在工作上没有任何合作,更谈不上其它关系。
2016年5月31日,本人第一次从友人处听说副导演石筱磊在外散布与我的谣言。友人接到内容为 副导演石筱磊要求以陪睡换角色 的电话,期间提及本人是“由他一手推出,并长期与我保持不正当关系”。友人告诉我后我很震惊,考虑到事发突然友人并没有电话录音作为证据,且本人当时在横店拍戏无法第一时间了解情况,于是只好选择沉默,并未警告石。
2016年8月26日,突然微博涌现大量含“被潜规则”“上位”等不堪字眼的留言,于是我搜索了前因后果:是名为“刘乐妍”的台湾女艺人发微博控诉副导演石筱磊以角色为由提出性交易,同时附上3条语音证据。在第三条长达600分钟的语音(现已作为证据留存原件)中,副导演石筱磊为说服该艺人发生关系,列举了他所谓的“成功案例”。在第三条语音的第8-9分钟处,石提到我的名字。
对于副导演石筱磊捏造事实的这件事,我震惊之余也很失望。仅是交谈不超过半小时的一面之缘的人,为何在他的口中我变成了如此不堪的形象,我对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很失望。庆幸的是,了解我的朋友们以及粉丝们根本不当回事,因为我的性格、我的形象、我的三观如何,他们很清楚。但对于不了解我、不了解演艺圈的普通大众而言,我可能就会成为他们心中“不洁身自好”的女演员。我有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引以为傲的教育背景,还有一些反响不错的电影电视剧作品,我坚持以作品说话并一直努力完成每一项工作,我不会用 也不屑于用这样的手段去获得任何工作机会,还请不明真相的群众们悉知。
然后我想说说我接触到的“演艺圈”。
自2005年(14岁)出道拍摄第一部电视剧至今,我已经有较为丰富的演艺经历。从一开始在父母陪同下到剧组敲门递资料跑组,到现在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一些剧组认可并时常获得邀约,踏入演艺圈的这11年来,我从未遇见过任何一次有超过工作之外的交易要求,我身边接触到的演员歌手朋友们也都是在堂堂正正的努力着。那些闻之色变的“潜规则”也许存在,而且我相信不论在哪个行业都会有行业内的“潜规则”,但我所看到的演艺圈,大部分都是和我一样努力认真的演员们和遵守行业规范的工作人员们。
最后,鉴于已经两次听说副导演石筱磊在外散布关于本人的流言 并向女演员提出不正当要求,不难推测还有更多其他受害者。此番本人在维护自己名誉的同时,更希望广大对演艺事业抱有梦想 但初出茅庐不了解行业的新人女演员们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对不正当要求坚决说不!!若日后再发生名誉侵害 或类似事件,我会毫不犹豫地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和权益!
刘美含
于2016年8月29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