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购(销)人的报酬及费用问题:根据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因此在审判实践中,代购代销合同纠纷案件要怎样审理
代购代销合同属于行纪合同性质。
(一)代购代销合同标的物的交付与所有权的转移。
(二)代购(销)人的报酬及费用问题:
报酬是指代购(销)人为履行代购代销合同而付出劳务所应获得的利益。
费用是指代购(销)人为履行合同而支付的必要开支。
(三)代购(销)行为是一种特别约定经营行为,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凡无证据证明或当事人双方对行为性质有异议的,推定为购销行为,并按购销合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