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有哪些情形
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满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已满岁不满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