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变更抚养权一般是不可以协议管辖的,对于更改抚养权这种情况一般是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的,解决不了的,可以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也可以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