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应准予离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夫妻婚姻感情破裂有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以下情形: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