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用具费;医疗费;第四十六条规定,
医疗纠纷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
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陪护费;
残疾生活补助费;
残疾用具费;
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交通费;
住宿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