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百四十一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检察长决定,
刑事案件终止侦查的情况有:
没有犯罪事实的;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一条,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