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共清除沿街墙体、门窗上的附着物、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张贴画、广告语5800余处,规范了门前车辆停放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立县的工作部署,我局围绕“优化城市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和“省级园林城市”活动的开展,突出重点,立足服务,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多措并举,优化街道环境
围绕提升街道环境质量,一是集中开展了“城市美容活动”。对城区所有主干街道立面环境实施了集中治理。在积极宣传的基础上,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责任单位自行整改,专业人员清洗粉刷和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义务劳动等方式,共清除沿街墙体、门窗上的附着物、张贴画、广告语5800余处,冲洗或粉刷陈旧污损的墙体7xx余平方米。继续采取执法人员巡逻、专业队清洗等综合措施,增强治理办假证野广告的时效性,基本维持了城区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无乱涂乱画现象。二是对照省级文明县考核验收标准,集中力量对城区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实施了集中整治。逐街道清理整顿沿街两侧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设置高档次围挡板300余米,清理影响市容的墙体广告600余平方米。在重点路段两侧施划自行车、摩托车停车位6376米,规范了门前车辆停放秩序。
二、狠抓落实,治理店外经营
一是严格摊点设置审批管理,压缩城区临时摊点数量,实行了临时摊点“四不设”和“三定一签”制度。即主干道两侧没有固定门头的摊点不再设置;博城五路、乐安大街两条“示范路”两侧不再新设临时摊点;学校门前、城市出入口不再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不再设置。对必须设置的早点、馒头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二是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商业集中区、学校门口和集贸市场周边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三是6月份,我局会同县市政部门重新与城区沿街单位、商户签订了以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立面整洁、包公共秩序、包设施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五包”责任书。同时,逐商户发放了以“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致城区沿街经商业户的一封信》,努力建立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实施城市噪声污染整治
为强化城市污染防控,我局立足职能,在加强日常生产、经营性噪声污染治理的基础上,重点对建筑工地违规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行为进行了查处。尤其5月下旬至6月中旬,实施了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通过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安排执法人员实施夜间值班管理,今年已查处夜间噪声扰民行为11起,查处商业宣传高音喇叭噪声污染26起。为控制烟尘污染,通过采取中队包片、队员包店的方式,对城区主干道路两侧露天烧烤业进行了集中整治,依法取缔露天烧烤点,鼓励经营户换上了无烟烤炉入室经营,减少了环境污染。
四、堵疏结合,实施禁止占道打场晒粮专项整治
今年麦季,我局及早动手抓好禁止在城区道路打场晒粮工作。在广泛宣传县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区打场晒粮《通告》、积极协调解决城区周围各村农民打场晒粮场地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各中队管理责任,按照责任分工,从早到晚,全天时上路值班巡查,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重点路段安排执法人员全天轮流盯人盯路,基本杜绝了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问题,保证了道路整洁畅通。
五、重点突破,整治商务中心区环境
为优化市民购物环境,我局对县城百货大楼周边商业中心区域的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贴乱画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取缔了占道流动摊点,外迁饮食、修理等临时摊点23个;清理占用商业网点停车场地的出租货车21辆,并督促各商业网点施划了停车位,规范了机动车和自行车停放秩序;集中清除了墙体、地面和公用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规范了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清理了各类违规广告条幅;进一步强化各商业网点的门前环境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了门前环境专管人员和长效措施。通过整治,该区域环境秩序明显改观。
六、配套联动,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我局积极配合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加大对违规客运机动三轮车和黑出租的查处力度,强化了对新运营出租车的停放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针对乐安大街、新城一路、新城二路两侧城中村村民建筑盖房集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完善措施,加大了对占道砂石料的管理力度。现已清理各类占道建筑料物700余立方,保证了道路畅通。
通过以上工作和措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县城市环境质量,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