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学龄儿童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持有厦门市常住户口、年满岁的适龄儿童 ,为今年小学招生的主要对象。
报名时所需的材料,本市户籍学龄儿童应提供:
《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户籍证明;
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其他证明材料,属政策性照顾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
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提供:
原籍身份证明;
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在辖区内的暂住证 ;
学生父(母)亲在厦从业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