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规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如果老婆起诉离婚对谁有利应准予离婚。应准予离婚。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所以从法律的层面来说,谁先提离婚没有任何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