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律共三十篇,清末司法改革的特点及意义改革死刑执行法。对汉人处罚重。除掉民事内容。以示和各国办法无异。从法律文化角度看,
特点:
删繁就简。刑律共三十篇,三百八十九条,比旧律减少四十七条。
除掉民事内容。现行律将旧律中的继承、分产、婚姻、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的条款分出,不再科刑,以示民刑有别。
更定刑名,改革死刑执行法。将从隋至清沿用已久的笞、杖、徒、流死五刑,改为死刑、流刑、遣刑、徒刑和罚金,以示和各国办法无异。
适用上满汗划一。清代满汗在刑律上是不平等的,犯了同样的罪,对旗人处罚轻,对汉人处罚重。
意义:
从法律文化角度看,清末法律变革中国现代法律文化的开启和传统法律文化的终结 。
从法治发展的角度看,清末的法律变革是中国近代法制建立的起点和尝试,起到了中国法制发展承前启后的作用 。
从中外交流的角度看,清末法律变革是近现代中国第一次对西方法律的吸收和采纳,在法制发展上具有首创和启迪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