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经过离婚登记机关备案的,
离婚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不违背有关法律规定,经过离婚登记机关备案的,应为有效的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