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予准许。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
(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