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职业学校学生原则上不转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申请转学学生持原学校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提出申请,领取《转学申请表》;
双方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
持《转学申请表》到市教育局职成处办理手续。
职业学校学生原则上不转学,如有特殊原因确须转学的时应注意:
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非毕业班学生,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或二年级上学期开学前允许转学;
新转学校所学专业必须与原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转学理由必须如实填写;
申请转学的学生必须先办理手续再入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申请转学的学生必须学习经历连续,学习成绩齐全;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能转往普通中学,普通中学可转向中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