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以下重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是指造成以上以下死亡,安全事故等级分类
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分类如下: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以上死亡,或者以上重伤,或者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以上以下死亡,或者以上以下重伤,或者元以上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以上以下死亡,或者以上以下重伤,或者元以上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以下死亡,或以下重伤,或者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