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作指导,XX信用社改革工作总结欠任务116万元;盘活不良贷款任务占比控制在14.4%以内。深化支农内涵,我社按照联社的统一布署, 五级分类工作
XX信用社改革工作总结
联社: xx年年是进一步深化信用社改革的关键年,我社在上级行和联社的
正确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尽职尽责、努力拼搏,认真贯彻落实联社年初
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
科学发展观作指导,以央行票据兑付为核心,不断加大筹资力度,扩大信贷规模,深化支农内涵,狠抓清非降比,狠抓财务收支;基本完成了联社下达的全年各项
经济指标,信用社各项业务取得了可喜的
成绩,其中存款较上年净增950万元,占联社分配全年
计划的107.1%;;收息完成303万元,占联社分配全年计划419万元的72.31%,欠任务116万元;盘活不良
贷款任务占比控制在14.4%以内。 央行票据兑付工作 过去的一年,为确保我县央行票据兑付,我社按照联社的统一布署,按照兑付的
条件,做好充分的准备,逐条对照,逐项核实,把存在的
问题整改好,把各项工作做到位。做到上报
数字及时准确,指标合规。 五级分类工作 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
管理理念。把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作为经常性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坚持“按季分类、按月调整”的原则,真实、全面、动态反映信贷资产质量。建立不良贷款迁徙变化
分析报告制度,每月对五级分类迁徙变化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特别是对不良贷款迁徙变化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加强责任和处罚,及时采取清收转化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全员合规教育工作 今年5月,联社结合省银监局
关于提出的,在全省
农村信用社
系统开展全员合规教育活动以及我县信用社在省联社业务真实性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在我县农村信用社系统中开展“教育、整顿、规范、提高”的活动。我社按照联社的活动实施
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活动圆满完成。确保了活动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两不误,两促进。 员工作风建设工作 10月,联社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员工作风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提出了在我县农村信用社系统开展员工作风建设活动。我社要求全体员工重点
学习省联社的四个“十不准”和市委的“五禁止”,严格按照四个“十不准”和“五禁止”要求规范员工行为,从而使我社员工作风有了明显提高。 两大
工程建设工作 按照市办xx年全市着重要作好两大工程建设的指示精神,我社按照市办和联社的统一要求,实行阳光信贷,
装修信贷大厅,信贷人员统一在信贷大厅
办公,信贷制度、规定、
流程上墙。规定工作
时间,权限内的贷款当时
办理,超过审批权限的二日内给予答复,符合条件的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信贷人员姓名、职责、联系
方式公开,便于联系和监督。 在信用户评选对象上,增加了公务员和城镇居民信用户,扩大了评选范围。在信用户评选把关上,注重真实性和责任制,规范了评定环节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信贷员为调查评级主责任人,确保了评选质量,我社受理了信用户
申请866份,共评出信用户701户。 总结xx年工作我社虽然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一些不足。主要是收息工作缺口较大,最后22天的工作重点是组织业务收入,为确保联社下达业务收入计划任务的完成,我社准备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1、要全面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要集中时间、人员全力打好最后22天的冲刺仗。 2、按照联社去年年底制定的3000元以上贷款三个月必须结算一次的标准,逐人、逐户、逐笔每个信贷员交叉复核。 3、加大年终考核力度。特别是对收息和盘活工作,我社对这两项任务考核力度更大,并制定了年终奖金的50%考核收息,30%考核盘活,20%考核存款的考核标准。 4、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保证上报各项经营数字真实、准确,严格按照省联社的四个“十不准”及联社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办事,圆满向上级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08年第一季度业务经营计划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我们将以新的面貌、新的精神、新的喜悦来迎接08年的到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大力支持
农业产业化,积极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做好08年第一季度工作,在联社08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任务未下达的情况下,我社根据xx年联社计划,现结合我社实际情况制定08年第一季度各项业务经营计划如下: 1、存款。xx年联社下达我社第一季度工作计划任务是净增930万元,我社26人,人均35.77万元,08年我社计划净增800万元,我社现20人净增40万元。 2、收息。xx年联社下达我社第一季度工作计划任务是收息112万元,我社08年计划收息108万元。由于按联社总体工作部署xx年我社通过收回贷款和减少投放预计将压缩信贷规模300万元,年底各项贷款总额将是4500万元左右,按年息9.6%预计收息108万元。 3、盘活。08年第一季度我社计划盘活不良贷款12万元。 4、投放。08年第一季度我社按联社总体工作部署,如联社同意放款,我社计划投放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