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费用发票,不过,第二十六条,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条件
“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是在第一次报销后的基础上对参保者自付部分进行第二次报销,不过,其费用要超过才能进行报销。按照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的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