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有没有补偿金
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没有补偿金。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比如拖欠员工工资,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如果此时员工提出离职,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给员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