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百分之三十;
个税起征:。
速算扣除数不超多的,百分之三;
超过至的部分,百分之十;
超过至的部分,百分之二十;
超过至的部分,百分之二十五;
超过至的部分,百分之三十;
超过至的部分,百分之三十五;
超过部分,百分之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