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出资权属证明;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哪些材料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名称呈报表;
设立登记申请书;
出资权属证明;
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提供合伙人的书面协议;
生产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如属租用房的租借时间要求一年以上);
经营范围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