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看评估。只需卖方同意,买卖写字楼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内持房屋权属证书(卖方提供)、
证明写字楼的产权证,办理的基本程序:
买卖写字楼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内持房屋权属证书(卖方提供)、当事人合法证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在交价格。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有关文件审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内做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看评估。
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买方凭过户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领取产权证。
写字楼买卖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或写字楼买卖合同依法生效后内双方应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证。只需卖方同意,买方未付清房价款也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申请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