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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是以古汉语为基础经过加工的书面语。最早根据口语写成的书面语中可能就已经有了加工本文是小编精心编辑的,《马诉冤屈》文言文翻译希望能帮助到你!
马诉冤屈刘承节奉命赴任,自浙至赣,但与一子一仆乘马而行。至贵溪,午驻逆旅,逢数客亦投宿,刘箧中银可百两,为客所窥。诸客皆盗也,夜久操杖入刘室,刘本从军,有膂力,挥刃断其一臂,众惧而散走。刘促仆起,即去至高冈下,与盗遇,虽与拒斗,而寡不敌众,并子仆死焉。所乘马踯躅于道,适主簿出按田,马迎之车前,局足如拜,已退复进,凡六七返,主簿怪之,曰:“是必有冤诉。”遣数辈随马行,到冈畔坡坨下,马伫立不前满地血点。三尸在穴,肢体尚暖,立督里正访捕,不竟日而盗悉禽。
(选自洪迈《夷坚志》)
【注释】
1赴:前往2贵溪:古地名,今江西境内。3驻:停,歇4逆旅:旅店。5踯躅(zhízhú):来回走动。6主簿:县令的属官,负责文书印章。7遁:逃跑。8众寡不敌:同“寡不敌众”。9适:到了。10窥:偷看。11但:仅;只。12与:和。13赣:指江西,也是江西的简称。14悉:都。
【文学常识】
《夷坚志》《夷坚志》中国宋代志怪小说集,取材繁杂,凡梦幻杂艺,冤对报应,仙鬼神怪,医卜妖巫,忠臣孝子,释道淫祀,贪谋诈骗,诗词杂著,风俗习尚等等,无不收录,大多神奇诡异,虚诞荒幻。所以宋末周密就曾批评此书“贪多务得,不免妄诞”(《癸辛杂识序》)。但也有不少故事反映了当时的现实生活,或属于轶闻、掌故、民俗、医药,提供了不少可资考证的材料。
【译文】
刘承节奉命去担任官职,从浙江到江西,只带着一个儿子一个仆人骑马上路。到了贵溪,中午在旅店停下车马,遇到几个客人也来投宿。刘承节箱子中大约有一百两银子,被客人偷偷看见了。那几个客人都是强盗,那天夜里携带着杖棒到刘承节屋子里。刘承节本来是参军的,手臂很有力,挥起刀砍断了他一条手臂,强盗们害怕就分散逃跑了。刘承节叫醒儿子和仆人起床,快速离去,然而在贵溪城外的高山下,又遇到了强盗,虽然和他们反抗搏斗,然而寡不敌众,连同儿子仆人死了。所乘的马在道路上来回走动,遇到主簿外出,马迎到他车前,弯下脚好象跪拜,人走它又跟上来,共六七次。主簿为此感到奇怪,说:“这一定是有冤情要诉说。”于是就派遣几个人跟着马走,到了高冈的下坡上,马站住不再前进,看到满地血迹,三具尸体趴在洞穴里,肢体还温暖。主簿派人追访搜捕,不到一天小偷全都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