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十一条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p>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个人上税标准,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